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菏泽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代理人名称: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
四、采购项目编号:DSZB2013-051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
|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一
|
全功能听觉诱发电位分析仪
|
台
|
1
|
诊断型耳声发射分析仪
|
台
|
1
|
二
|
声场测试系统:(1)诊断型听力计
(2)视觉强化测听仪
|
台
|
1
|
套
|
1
|
电耳镜
|
个
|
1
|
三
|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
台
|
1
|
医用冰箱
|
台
|
1
|
显微镜
|
台
|
1
|
小儿脑循环治疗仪
|
台
|
1
|
七、对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提供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的能力;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 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 竟标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产品合格证;
5. 若报价人提供的设备(产品)、技术和服务不是报价人所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设备(产品)制造商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针对该设备(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具的授权书;
6. 进口设备(产品)还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八、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如不是法人还须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具有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6、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7、代理商须提供所报价设备的原厂授权书。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即日起至2013年5月14日17:30时前(节假日接受报名),须携带上述资料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存档)到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西路牡丹区档案局3楼)报名,过期不予办理。报名及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15553007864
采购代理人: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耿经理 电话 :0530-5929996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帐 号:1609010009200074153
行 号:102475000208
注:本次公告发布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和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