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项目 ,已由 曹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资金性质为省级及以上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委托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曹县安蔡楼镇、朱洪庙乡、阎店楼、砖庙、侯集、孙老家。
2.2工程总投资:约1400万元。
2.3工程内容:供水管道PE管材、80kw变压器、高低压配套线路、水泵、变频控制设备、除氟设备的购置及安装;除氟车间、管理房、厨房、餐厅、围墙、门岗房、厕所及附属设施、深水井等工程;
以上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3年1月17日—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02时至05时(北京时间),在 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如委托人现场报名);
(4) 拟派往本工程水利水电专业的项目总监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配备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必须持所有人员资格证件到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在 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评标室(司法局四楼)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 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司法局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庞主任、李主任 联 系 人: 李寒
电 话: 0530-3200980 电 话: 13583081910,0530-5929996
电子邮件:cxnsg200906@163.com 电 子 邮 件: hz5920090@163.com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