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明县实验中学硅PU篮球场铺装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东明县实验中学
二、采购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编号:DSZBJZ2017-091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东明县实验中学硅PU篮球场铺装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内容:硅PU篮球场铺装面积约400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符合国家环境技术要求HJ457-2009及HJ2537-2014双环保认证。提供硅PU 产品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据的面漆材料,并符合GB/T22374-2008标准的全项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报告;
4、须通过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且具备山东省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DB/37T-2904对化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篮球场铺设的同类合同。
6.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到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供应商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2015、2016年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企业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
3、符合国家环境技术要求HJ457-2009及HJ2537-2014双环保认证。具备硅PU 产品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据的面漆材料,并符合GB/T22374-2008标准的全项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报告;
4、须通过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且具备山东省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DB/37T-2904对化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
5、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6、须提供近三年篮球场铺设的同类50万元及以上合同二份;
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有意向者即日起,请于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7月25 日每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并附二份按顺序简装的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供备案,到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菏泽市解放南街市水利局对过)报名,过期不予办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齐全者不予受理)。谈判文件工本费300/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注: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谈判文件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东明县实验中学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530-7200515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30-7202132
邮 箱:zwc7202132@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530-5920090
邮 箱:邮箱:hz5920090@163.com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帐 号:1609010009200074153
十二、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